发布时间:2017-12-12点击量:
国务院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时间节点定在2017年12月31日。普查的对象几乎包罗了所有有排放的单位、个体户、及移动的排放点。具体的普查点我们苏州中新动力是这样理解的:
1 工业污染源
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、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。在国家级、省级开发区等工业园、产业园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。
2 农业污染源
普查对象为种植业、畜禽业、水产业。
3 生活污染源
普查对象为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,不包括工业生产用锅炉。城市、县城、镇区的入河(海)排污口。
4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
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。
5 移动污染源
普查对象为机动车、飞机、船舶、铁路内燃机车、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等。
根据我们苏州中新动力在废气处理领域的经验,以上行业中涉及废气排放的污染源众多,有的应该及时考察现场情况,定制废处理方案,及以上马专业的治理设备。有的则需要改变原有的工艺,譬如改变原有的有污染的燃料,就是一种措施。
苏州中新动力希望借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契机,能够引起各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更大程度的关注。让我们家园更加美丽。